江门市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
2015-10-29 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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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前期签署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于近日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进一步加强衔接,强化监管,具体意见主要有:
一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意见》明确界定了食用农产品的范围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在不同环节的监管主体,对食用农产品特殊产品(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监管职责作了明确划分,还明确规定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同时,《意见》建立了协商议定机制,将对职责划分不明、有争议的事项的界定权限赋予县级人民政府,明确规定凡有职责划分不明确或者相关部门存在分歧的事项,由各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予以明确,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缝对接、不留空白和盲区。
二是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意见》明确了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依法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管理、种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制度,落实好监管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环节监管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产品可溯源。《意见》明确了四部门要积极探索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溯源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要以“三品一标”质量标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认证证书和其它质量安全溯源凭证为基础,对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进行有效衔接,依法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义务,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确保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是深入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执法合作。《意见》明确了四部门针对各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建立各部门合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五是加强监督和监测能力建设。《意见》明确了四部门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加强人员能力建设,增加检测设施设备配备,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与共享。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县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逐步解决基层检验检测资源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活力不强等问题。
六是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共享。《意见》明确了四部门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舆情跟踪监测,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健全重大舆情通报和会商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科技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指导公众安全消费。要求各地参照市的做法,尽快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
主办单位: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质检部1510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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