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信息系统迁云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01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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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对2022年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信息系统迁云运维项目(项目编号:20220301)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重要决策部署,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提升我市市场监管计量管理信息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22-2025年)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将部署在采购人机房的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信息系统迁移到“数字计量云”平台。 1.项目清单情况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完成将部署在采购人机房的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信息系统(包括江门市新会区质量技术监督所和鹤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所的业务信息)迁移到“数字计量云”平台。 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系统迁云实施方案,并经甲方审定后方可实施。 3、迁移上云后,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安全检测。 4、确保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信息系统迁云前后无缝过渡,迁移上云后,各系统功能均能正常稳定运行,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5、确保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信息系统与广东省计量强制检定平台无缝对接。 6、其他要求《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信息系统功能需求》(详见附件1)。 7、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乙方免费提供维保服务一年。 8、免费维保服务期满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维保服务费,维保服务费包含云服务器费用、云短信费用、云邮件费用,电子签章数字证书费等,乙方保障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项目施工时间 项目施工时间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下午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丰盛里11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3)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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