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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可采用非法定 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15 11:54 | 点击数:883关闭

为落实《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现予公告,自20246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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